4月6日公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广和落实中关村科技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市属国企落实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根据这份《实施意见》,大连国企对骨干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企业可以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用于股权奖励的激励额,应当依据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折合股权,并确定向每个激励对象奖励的股权。企业股权出售或者股权奖励原则上应一次实施到位。
(王刚/4月8日《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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