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刑鼎
马立诚
春秋时期大体说来,是齐、晋、楚、秦、吴、越六个大国互相争锋,攻城略地,此消彼长。最难过的就是夹在大国之间的一百多个二三等小国了。子产就出生在一个小国——夹在晋国和楚国之间的郑国。
子产上台执政后,改革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是“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说,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子产决心打破这种蒙昧,他把刑法公诸于世,让老百姓明白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子产的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他们认为,本来民众怀着恐惧之心,不敢随便乱来。你把法律公布了,民众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争相琢磨怎么做坏事而不至于被制裁,这样就不怕长官了,反而会导致犯法的事情越来越多,腐败贿赂到处泛滥,郑国也会因此而灭亡。
子产顶着压力表示要坚定不移公布法律。结果呢?
效果不错,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大众欢迎,犯罪案件减少了。郑国注重商业,过去贵族利用刑罚的随意裁量权压榨商人和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对郑国很不利。子产公布法律,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促进了郑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子产此举,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可是,孔子认为这样做不对。孔子认为,如果用法律治理国家,那么人们就专注于法律,只求免于犯罪,而失去内心的廉耻,这样的社会未免太不理想。应该做到的是天下为公,人人讲仁爱。
著名历史学家周谷城在《中国政治史》一书中不赞成孔子。他评论此事说:“反对自反对,批评自批评,而时代的迫切需要,终于把礼治演变而为法治。”由此可见周谷城对子产“铸刑鼎”的肯定。
(摘自《历史的拐点》,东方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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