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抒望
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为我们设计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这一设计的主题就是: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目的+原则+优越性+本质
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开始以后,一直到1992年春天,邓小平曾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多次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些谈话中反复出现的一个主题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就是坚持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
富裕和贫穷,可以说是当代人类最为感性的一种认识,对此,我们却曾长时间陷入了理性的迷茫。邓小平针对我国人民生活水平长期没有得到改善的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论探索。他第三次出来工作后,便立即在社会主义应该贫穷还是富裕的这个根本性问题上,以马克思主义者的巨大理论勇气和胆略,进行了划时代的拨乱反正。
首先,他深刻批判了“四人帮”以极左面目出现的主张贫穷的假社会主义,指出:“‘四人帮\’叫嚷要搞‘穷社会主义\’‘穷共产主义\’,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简直是荒谬之极!”“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邓小平力除迷雾,正本清源,还社会主义以本来面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进而,深刻揭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根本原则、最大优越性和本质。如前所述,对此邓小平曾分别多次作过阐述。譬如:
“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
“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特别是在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中,邓小平既讲到了生产力问题,又讲到了生产关系问题,而最终用“共同富裕”把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与社会关系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和最终目的统一起来,并且划清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就是社会主义坚持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
共同富裕的构想不仅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问题,而且回答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问题。邓小平制定的“三步走”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实际上就是共同富裕的战略。
先富+后富=共同富裕
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邓小平讲得最多而又简洁明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有条件发展快的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帮助和带动发展慢的地区和个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先富加上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可以说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构想中最具创造性的思想,是对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种规律性认识。
早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作为解放思想、激发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一个大政策提了出来。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让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新办法”。这个大政策和新办法是以承认差别、克服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为着眼点,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前提条件,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严谨而完整的体系。
这个大政策和新办法,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是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的战略决策。因为,第一,共同富裕只能随生产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才能逐步实现。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二,由于历史、地理、传统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现实生产力存在着多层次、非均质的特点,物质基础、资金积累、生产条件、劳动资源都不一样。无视这些差别,不利于消灭差别;承认差别,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先发展,条件差的创造条件逐步发展,才能缩小差别,最终消除差别。第三,在我国存在的多种经济成分中,由于生产关系不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经营水平和机遇不同,分配方式不同,人们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自然不会一样。第四,就每一个劳动者来说,人们的智力、体力和技能不同,平均收入和实际富裕程度也不一样。总之,共同富裕绝不可能是同时富裕、齐步走。因此,让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便成了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和逻辑起点。不仅如此,这还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在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构想中,先富是作为后富和共富的条件提出来的,它一开始就被共富目标所规定,尽管先富是共富目标的一部分,但它毕竟不是目标本身。在先富、后富、共富链条上,部分先富是手段,共同富裕是目的,而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后富追赶和超越先富,则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所以,先富只有加上后富,最终才能达到共同富裕。
先富≠两极分化
让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不是搞两极分化,这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构想中坚定不移的原则。
对先富和两极分化的关系这个十分敏感的问题,邓小平无论是对国内的种种疑虑,还是对国外的种种猜测,都给予了毫不含糊的回答。1986年秋,他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迈克·华莱士电视采访时说:“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道理很简单,中国有十多亿人口,现在还比较落后,如果走两极分化的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多数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可能解决。“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怎样才能保证不走邪路?邓小平指出,只要我们坚持两条,就可以保证不会导致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倒退:“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
既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要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路,“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那么,在什么时间、什么基础上突出地解决这个中心课题呢?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视察时,设想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初步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先富帮后富,是先富起来的地区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先富起来的个人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当然,国家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保护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的合法利益,不允许随便向他们搞摊派,随便吃大户。
应该指出的是,邓小平设想的20世纪末本世纪初要把贫富差距作为中心课题来解决,以及提出的解决办法,是针对勤劳致富和守法致富而言,而对非法致富,一开始就是必须坚决解决的,也就是邓小平一直强调的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绝不能混淆这个政策和法律的界限。
综上所述,邓小平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想,是他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大的理论成果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重大发展。
(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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