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近日,环保部会同河北省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赵扶镇和天津市静海区调查“超级工业污水渗坑”一事。环保部披露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廊坊市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目前,环保部已会同天津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污水渗坑问题开展现场调查。
按理来说,如此大规模的污水渗坑,且已俨然是一个“黑、红、黄”的“有色湖泊”,做到早发现并不难。为什么到现在才被发现?为什么会长期存在?地方政府及环保行政部门究竟是视而不见或是真的“灯下黑”?相信环保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能尽快查明真相,对违法渎职者绳之以法。
但事后惩罚只是环境保护的下下策,在环境污染这个问题上,绝不能轻言“亡羊补牢”,因为真的难言“犹未晚矣”。很多环境污染治理难度大、治理周期长,有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环境污染早发现并早治理仍是硬道理。例如,华北此次超大污水渗坑整治绝非一日之功,且必然花费不菲。
但从目前的调查来看,除了大城县找到了一两个具体的犯罪嫌疑人外,似乎还有不少污染渗坑都处于“无主”状态。这些渗坑并非朝夕之间形成,而是日积月累而成,而本应该对此负责的工厂,要么倒闭,要么关停。也就是说,获益的排污企业早已金蝉脱壳,难以要求其承担治污费用。治污的责任必然又由政府公共财政承担,实际上最终还是由纳税的老百姓承担。
实事求是地说,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强力问责,环保责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制度的推行,给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环保部门戴上了金箍,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执法、惩处力度,环保执法不力或者环保执法遇阻事件毕竟是极少数事件。不过,即便再高压的督察、问责,也无法根绝地方政府或官员中的“孙连城”式人物。就在环保法律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也广泛存在“规制俘虏”现象,即规制者被产业所俘虏,甚至不乏法律和问责无法企及的边缘地带。
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面对如此大的国土面积和积弊甚久、纷繁复杂的环境污染问题,再加上排污企业往往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对策”,单凭环保行政部门的一己之力,必然是杯水车薪、疲于奔命,也就难免会有疏忽、遗漏的地方。“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广泛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到环境保护的事业中来,才能做到环境污染早发现、早治理。
事实上,最早发现华北超大污水渗坑的就是重庆一家环保公益组织。从实践来看,环保公益组织、公益基金等民间组织、环保人士,能发挥政府行政力量无法替代的作用。我国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如阿拉善生态协会,是由中国近百名知名企业家出资成立的环境保护组织,不仅很大程度上改善和恢复了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的生态环境,减缓或遏制沙尘暴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唤醒了中国企业家的环保社会责任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空气、水源等环境污染问题,谁都不能独善其身,广泛激活、充分调动社会的无穷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才能更明亮、更美好。事实上,社会公众参与热情很高,但需要环保部门进一步疏通渠道,主动引流,这是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唯有如此,才不至于陷入“来晚了”的环保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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