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近日披露,当前“未老先退”问题突出,有的地区提前退休的人员占到当年退休人员的30%。针对这一问题,4月底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严格控制提前退休,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跑冒滴漏。(《新京报》)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允许正常的提前退休,比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比如工作年限满30年的公务员;比如因工致残、失去劳动能力的,都在可提前退休之列。正常的提前退休,是出于照顾特殊群体的需求,体现社会分配的公平正义,这种制度设计是合理的。然而,当前许多“未老先退”并非正常的提前退休,很多提前退休是在钻政策的空子,比如修改年龄,“走关系”搞到特殊工种等方面的证明,人已离职,但依然在原单位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这种没条件的创造条件提前退休,显然是不正常,必须予以制止。
“未老先退”,从企业角度看,能减少工资和保险福利等支出,从而“甩掉包袱”,减员增效;从个人的角度看,从效益差的企业里“脱身”,加上近年来基本养老金连续上调,甚至已经出现养老金高于在职工资的“倒挂”现象,不干活比干活拿钱多,何乐而不为?有些人,即便单位的效益很好,依然希望脱离体制的束缚,拿着退休金,还能再去找份工作赚取第二份钱,“性价比”相当高。而对于有些公职人员来说,原来养老并轨前养老金大都按照在职工资80%计发,改革后虽然增设了职业年金,但相较之前还是增加了许多的不确定性,自然也有更强的提前退休动机。
许多人“未老先退”,首当其冲的就是加剧了养老金的支出负担。提前退休缩小了社会保险的收入规模,扩大了养老保险金的支出规模,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养老金负担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将极大增加养老金的支出负担,影响正常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水平。“未老先退”会对就业再就业造成巨大冲击,提前退休人员大多有技术、有经验,年龄在50岁左右甚至更年轻,正是发挥余力的黄金时期,这些人较早地退出生产领域,是极大的人力资源浪费,而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使的这部分人的用工成本较低廉,他们参与二次就业,必然会加剧正常就业年龄段求职者的就业难度,使就业难升温。在延迟退休政策呼之欲出时,“未老先退”增多,还会削弱很多人对“延迟退休”的认同,人为地造成社会不公平,有人称其“啃其他人的老”,一旦出现“破窗效应”,会造成越来越多提前退休,或者在退休前几年就秉持着坐等退休、想办法钻政策空子提前退休的心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埋下隐患。
要堵住提前退休的口子,严格执行提前退休的审批监管,防止骗保、犯罪、腐败等行为的滋生,同时加大对违规提前退休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除了扣除相关年限的养老金发放,还要对其依法追责,提升震慑力;要继续完善养老金制度设计,尽可能凸出“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得先退、延退领取的养老金有明显差别,让延迟退休变得“更划算”;对公职人员的提前退休年龄规定进行调适规范,使其退休制度在年龄安排上逐渐与企业职工全面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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