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正式全面启动。国家卫计委基层司副巡视员刘利群表示,我国已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群众获得感得到提升。
作为今年深化医改10项重点任务之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扩大到全国85%以上地市,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将达30%以上。6成以上老年人口、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将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表示,要强化签约服务内涵,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资源下沉、纵向贯通。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要解决好‘两个积极性\’问题。”刘利群表示,下一步我国应通过为签约居民提供差异化服务措施调动群众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同时,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编制、人员聘用等方面向承担签约服务的人员倾斜。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健全家庭医生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快确保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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