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单位在接待标准、会议规格、经费使用、文稿字数、礼宾安排、用车用房等方面,取消“原则上”“一般情况下”的笼统表述,更多使用“不准”“严禁”等词语体现了从严从实,更严更实。
百度可知,原则是个外来语,但“原则上”绝对是中国人创造的一个名词。它与原则当然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表面看起来两者意思差不多。其实不然,原则与原则上,差别远了去了。所谓原则,就是执行的标准,遵守的规范,奉为圭臬,尊为信条。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而“原则上”则是:这么做是违反原则的,但是出于这个那个原因,是可以找个借口,寻个理由,偏向一点,违背一下很多事情,一旦说是原则上,那么就意味着有回旋的余地,有活动的空间,可以不那么原则了,可以变通、变更甚至是变卦。
比如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强调,原则上不准公款出国旅行,原则上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而在实际中,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私用公车者大多能用各种理由脱离原则,就游离于原则之外了。“原则上”弹性太大,对于违规违纪没有强制的约束性。
笔者曾经历过一个“原则上”的委婉:因县上没有室内体育运动场地,局里连续几年向县里请示修建一个室内体育场馆,得到的回复都是:原则上同意修建室内体育场馆。但是由于没有资金这一原则性太强的原因,一直没有修成,也只能望土兴叹。
将“原则上”“一般情况下”的笼统而弹性十足的表述换成“不准”“严禁”,是从严从实、更严更实约束干部行为的针对性、强制性的“必须”。这要求干部们转变万事找借口的观念,堵住侥幸心理,对于原则、规矩必须无条件遵守。不要拿肮脏的、扭曲的观点做文字游戏,甚至把自己的丑陋行为“美其名曰”。
其次,严禁必须有严而必禁。严是指制度、规矩严,但绝不能作为墙上画、桌上文件成为摆设,必须要按照此执行,不能做的就不要做,违反了就要受到惩罚,才能使有严必禁,进而有法必依,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失去市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活用”规矩也画不出方圆。对于坏规矩,没有任何弹性可言,就是要“不准”“严禁”,才能守好规矩,促进规范。
(原载于人民网2017年5月12日)
新闻推荐
网信办:勒索病毒 传播速度放缓 网络安全问题 需高度重视勒索病毒
据新华社消息自5月12日起,在全球大范围内爆发的勒索病毒“WannaCry”对我国互联网络也构成了严重安全威胁。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15日表示,该勒索病毒仍在传播,但速度已明显放缓,对广大用户而言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