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项目代征城市道路用地和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确保居住项目住宅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根据《通知》,配套设施未按时进行建设的项目,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不予办理预售许可手续;配套设施未按时进行建设并移交的项目,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旨在加强监管、完善规定,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据了解,所谓“居住项目代征城市道路用地和配套设施”,就是指在居住项目开发建设中,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约定,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代征的城市道路用地,以及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开发建设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通知》要求,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居住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编制《居住项目建设方案》。 (人民网)
新闻推荐
记者8日从云南民族大学获悉,中国首次招收瑜伽方向硕士研究生,并将于10日开始报名。在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正式发布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在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下新增了瑜伽方向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