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思考
□重庆张智全
在互联网服务品类繁多的今天,依然存在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侵害的现象。其中之一,就是用户对网络账号只有“注册”权而无“注销”权。对此,一些平台方回复称:如果放开注销渠道,黑客比较容易钻空子,可能会假冒账号主人的身份注销账号,增加用户的安全风险。(据《人民日报海外版》10月9日报道)
对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而言,某些网络平台的回复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然而,这种看似专业的答疑解惑,实际上站不住脚。正如业内人士指出的那样,网络平台几乎都是靠资本推动的,而用户储备量是否巨大则是资方关注的重要指标。也就是说,投资方决定是否投资时,会将用户的注册数量作为最基本的参考标准。为赢得投资方青睐,网络平台自然不会让已注册的网络账号被轻易注销。
网络账号作为用户的虚拟财产,用户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注销账号的权利,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对此有明确规定。《电信与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9条也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可见,为用户提供网络账号注销服务是网络平台法定的义务,是有法可依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
因此,我们不能寄望于网络平台的自律或幡然醒悟,必须祭出法律的利剑,以高昂的违法成本倒逼那些唯利是图的不良网络平台循规蹈矩。监管部门必须畅通投诉渠道,积极介入处理,而不能对此视而不见,让监管在“睡大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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