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马女士花一万多元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不料拆开就发现有问题,马女士要求立即换货却遭拒。无奈之下,马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
一万多元的电视
打开竟是问题货
据马女士介绍,今年9月底,自己在市区长江西路某电器商场订购一台价值17470元的75寸液晶电视。好不容易等到到货,商场安装工作人员将电视机送到其家中拆箱安装完成后,马女士发现电视机座架有明显发黑的痕迹且屏幕存在花屏现象。
马女士怀疑这台机器是样机,当即打电话向商场销售人员反映情况,同时要求商场进行更换。可没想到商场答复该电视不是样机,称需要马女士先将电视机交回检查,如情况属实还要向上级经销商申请,但从申请到批准更换所需的时间,商场无法答复。无奈之下,马女士投诉至12315。
部门调解
先为消费者换货
接到投诉后,工商直属分局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解。
执法人员指出,虽然商场对消费者发现的商品问题能够正确对待,但应当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考虑消费者因时间问题等具体诉求,及时为消费者更换商品,不论是否为样机,都应为消费者作换货处理。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建议下,商场工作人员现场电话联系其上级经销商,将该消费纠纷的事情经过及消费者的诉求作了陈述说明,上级经销商当即同意先行为消费者作换货处理。
目前,更换的电视机已送至马女士家中并安装完毕。
本报记者曾可嘉通讯员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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