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12月5日电12月5日,中共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李亿龙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亿龙在1998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中共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名个人或单位在建设项目取得及股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2005年至2016年,李亿龙直接或通过其妻、女,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5.3591万元;2012年至2015年间,其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个人开支费用在中共怀化市委办、衡阳市委办报销,使用公款购买贵重物品后非法占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45.847万元;在担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期间,他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5446.94497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庭审预计持续2天。
新闻推荐
教育部近日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实施纲要》要求,大力促进心理育人,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专业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