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努力践行“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内部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要求,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本报讯(记者 孔浩 通讯员 郝建强) “查封扣押后三日内未交案管部门保管……”2017年11月20日,莱城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在“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中看到一条“一级风险”的警示,一起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隐患,随即与办案部门沟通协调,马上整改,避免了程序风险。如此高效的监督效率,得益于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与统一业务软件的有效衔接。针对办案各个岗位、各个环节,设置了近1500个风险点,分为三级风险,逐一输入“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实现了动态监督、即时监控,只要某种办案行为不规范、不严格,防控系统就会马上发出警示提醒,纪检监察人员即可及时向办案部门的人员发出指令,纠正存在的廉政风险及程序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廉政风险221个并立即改正,有效防止了办案过程中廉政问题的发生。
这是莱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莱城区人民检察院筑牢思想免疫、预警管控和行为约束“三道防线”,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立体防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17年12月莱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市纪委、市监察局命名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
去年,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实施精准预防的工作方案》,根据职能部门的属性设计法律知识调查问卷,由检察干警为干部职工“量身定制”警示教育讲座,先后为莱城区城建局、区交通局、莱城电厂等30多个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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