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刘女士在武汉报名去越南的旅游团,可旅行时,她因为没有购物,被导游要求下车。1月19日,涉事峡州国旅汉口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已经将涉事导游开除,吊销其越南带团资格,并罚款5000元。(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现在旅游购物俨然成了旅游的必修课,甚至买得少都会受到导游的冷嘲热讽、要挟谩骂,如此旅游,何来尊严?
按理说,导游与游客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可现实中却更像狼与羊的关系。低费团是公开的秘密,就算不包机票,那点钱只怕还不够吃住,游客心知肚明,出游就得有购物挨宰的心理准备。在导游眼里,游客不是服务对象,更类似于被媷毛的羊群。
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其实,导游也是弱势群体,无底薪无保障无尊严无身份,靠购物提成,多出于被迫无奈。因为导游要持证上岗,只有一个条件,找个旅行社。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导游以独立身份接活儿,所以实际上,决定服务方向的不是导游而是旅行社。
低价团屡治无效,根源还是旅游经营垄断之下的畸形竞争,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变相对旅行社揽客、刺激地方消费给予补贴。团费没有最低只有更低,购物宰客没有最狠只有更狠。比如,前不久爆出的雪乡导游打人事件,导游与旅行社之间成了买卖关系,服务获利还得支付成本,服务岂能不沦为流氓式的打劫?
尊严首先是自己给的。尊重他人的价值,才能得到应有品质的回馈。俗语有云:便宜无好货,其实是朴素的真理。参加低价团,奢望他人亏本提供服务,既显得天真,又违背了价值规律。想要享受服务,就得在尊重服务价值的前提下出钱,这样才能有权益保障的筹码。
同时,尊严更是需要制度来维系的。除了法律应当兜牢的旅游服务不得“强制购物”的底线外,更需要的是创造旅游服务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理顺旅游服务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构建健康的价值链条。当下,最急迫的莫过于放开旅游服务从业限制,降低准入门槛,建立与劳动服务价值相配套的旅游服务体系。如导游依托行业协会执业,服务价格明码实价,游客单独支付,建立类似于“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机制,游客预约导游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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