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欲建立恋爱关系时,其实是无法得知对方确切的婚姻状态的,只能靠熟人间的打听和向所谓的知情人了解情况。但了解的结果是否可靠和真实就不得而知了。”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妇联副主席(挂职)黄绮说。
1月22日,2018年上海两会期间,黄绮递交提案,建议民政部门开放对他人婚姻状况的查询,允许他人凭本人身份证去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
一个人的婚姻状况是否有必要在社会交往中让旁人了解呢?
黄绮认为,婚姻状况,在准备谈婚论嫁的双方之间绝对有事先了解的必要。当然,恋爱双方都可以向对方出示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但现实生活中,如果仅仅对一个人有好感,准备进一步发展关系时,多数人不会开口去向对方索要婚姻状态证明书,“双方感情发展顺利时,也许更开不了口去要这份证明书了,有时到了需要结婚登记时才突然发现对方还是在婚状态。”
她表示,应该意识到为了所谓的保护隐私而不准查询他人的婚姻状态其实是不应该的,需要作出改变。
该提案建议,民政部门开放对他人婚姻状况的查询,允许他人凭本人身份证去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同时,可以限制查询的内容,仅仅开放查询“在婚”或“非婚”,对于是否有过婚史,之前的配偶信息等可一概不开放查询。这种有限信息的查询可以有效阻止故意隐瞒婚姻状况与人恋爱的别有企图之人,保护善意当事人不至受到无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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