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展示《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 (新华社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6日发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这是中国首份北极政策文件。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当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中国北极政策,并就中国在北极事务中发挥的作用、北极航道的开发、“冰上丝绸之路”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孔铉佑说,中国将依托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与俄罗斯等有意愿的国家共同建设“冰上丝绸之路”。他说,当前,“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不断取得积极成果,中国同俄罗斯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框架下,正积极探讨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合作,打造“冰上丝绸之路”是其中的重要方向。
中国在北极事务中“不越位、不缺位”
孔铉佑说,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基于这一基本定位,中国希望在北极事务中“不越位、不缺位”。
“不越位”指中国作为非北极国家,不会介入完全属于北极国家之间以及北极区域内部的事务。中国将依据国际法来参与北极事务,并指导中国的实体和个人依据国际法和北极国家的国内法开展北极活动和北极的相关合作。
“不缺位”指中国作为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将在北极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上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
孔铉佑表示,今后,随着中国对北极探索和认知的不断深入,中国政府将与时俱进适时更新北极政策文件。中国将严格遵循北极政策文件,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愿与有关国家就北极航道开展合作
孔铉佑说,全球变暖使北极航道有望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运输干线。中国作为海上贸易大国,密切关注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情况。
他说,除了中国外,日本、韩国等贸易大国也都对此非常关注。中国愿与有关国家特别是北极国家在北极航道的经济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科研等方面开展互利互惠的合作。
他同时强调,中国尊重北极国家依法对其国家管辖海域行使管理权。中方主张北极国家依据国际法管理北极航道,充分保障各国依法利用北极航道的权利和自由,希望有关北极航道的争议也可以依据国际法通过相关国家之间的友好协商得到妥善解决。
对中国北极开发的疑虑“完全没有必要”
孔铉佑说,中国重视北极的开发利用,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业团体参与北极开发利用时,严格依法利用、绿色使用、合作利用,并遵循商业原则。中方参与北极开发利用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推动北极可持续发展。
他说,有人对中方参与北极开发存有疑虑,担心中方另有所图、掠夺资源、破坏环境,“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北极国家有高度健全法律制度,对北极开发的环保、劳工、商业利用有很高的门槛和标准。“我们会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法律办事,为北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作出积极的贡献。”他说。
新科考破冰船预计明年建成
孔铉佑说,目前中国正在建设新的科学考察破冰船,预计明年将会建成并交付使用。今后,中方将遵循白皮书所述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稳步开展北极活动。
他说,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1925年中国加入《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当前中国北极活动的重点包括北极科研、北极保护和北极合作三个方面。孔铉佑说,探索和认知北极是中国北极活动的优先方向。从1990年起,中国以“雪龙号”科考船为平台,成功进行了8次北冰洋的科学考察和14个年度的黄河站站基科学考察。
北极合作方面,孔铉佑说,中国-北欧北极合作研讨会迄今已分别在中国和北欧举办五届,成为中国与北欧国家间探讨北极合作的重要平台。2013年,中国成功主办了第五届世界驯鹿养殖者大会,展现了与北极土著人组织的良好合作。此外,中俄亚马尔LNG项目成为北极国际合作的典范。从2016年开始,中、日、韩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每年举行一次,有力推动了三国北极交流合作,今年预计将举行第三次对话。
愿参与油气和矿产等非生物资源开发
白皮书说,中国尊重北极国家根据国际法对其国家管辖范围内油气和矿产资源享有的主权权利,尊重北极地区居民的利益和关切,要求企业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并开展资源开发风险评估,支持企业通过各种合作形式,在保护北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参与北极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
白皮书说,北极富含地热、风能等清洁能源。中国致力于加强与北极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推动与北极国家在清洁能源开发的技术、人才和经验方面开展交流,探索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替代利用,实现低碳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 白洁 伍岳和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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