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东智
春节临近,各地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收缴居民烟花爆竹的消息多起来。市民主动上缴,值得赞赏;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更是消除安全隐患。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销毁烟花爆竹还是用“老招”,集中运到偏远处,一“烧”了之。
场面火爆,危险物品看似安全“处置”,但在巨响和浓烟中,炸出几个疑问——由零散燃放变为集中销毁,由市中心转到偏僻处,污染总量减了多少?为了绿水青山,销毁烟花爆竹有没有更环保的方式?销毁现场除了安全保障外,是否增加环评监测?
早在十多年前,全国多个城市就出台禁止(或限制)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国家、集体、私人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相关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主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工作。
从专业角度看,销毁烟花爆竹主要有四种方式:水融化法,用水浸泡,使爆炸物失效,但对水源存在二次污染;人工拆解法,成本高、危险大;深埋法,只能用于完全失效的烟花爆竹,对土壤和水源存在二次污染;烧毁法,对空气污染较大,但时间相对较短。
如何销毁收缴的烟花爆竹,各地规定中的确没有更细致的安排,但别忘了政策“初心”——安全和环保。2013年,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就建议,改进粗放式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方法。
时至今日,环保越来越受重视,人们对建设美丽中国,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期盼。此时再谈销毁烟花爆竹,不但要过安全关,更得过环保关。环保部门在过程控制、效果监测等环节不可缺位,并且大有可为。
具体到销毁措施,要兼顾安全彻底销毁与控制污染物排放,这是一个新课题,需要相关部门、企业和专家主动面对,研究解决。为了碧水蓝天,总得有人去想、去做、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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