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将建立空气质量考核督查机制。视觉中国 资料
昨日(1月29日),新晚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约谈意见的整改方案》正式公布。根据《方案》,今年年底前哈市将建成大气立体监测系统。同时,哈市将建立空气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根据《方案》,哈市将建立空气质量考核督查机制。建立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奖罚措施。建立督查督办制度,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实现自上而下督查、条块监管和自我管理全覆盖。建立环境保护职责任务完成情况社会公开制,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哈市将建立空气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落实工作不实、推进工作不力、督查督办不够等失职失责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为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哈市将在环保部监测司组织下,由清华大学、哈工大牵头提供技术支持,由市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大气立体监测系统,提高哈市大气环境问题发现能力和气象预测预报能力。该系统将于2018年年底建成。
针对督察意见中提出的哈市秸秆综合利用滞后的问题。按照《方案》,哈市将坚持节约和环境保护并重,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补贴牵动作用,通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制定《哈尔滨市2017—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意见》,市财政计划投入近1.5亿元,对购置秸秆还田出田机械和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与补贴。
(本文原题为《清华哈工大助哈市建大气立体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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