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省公安厅会同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两部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情况。据了解,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3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2人,为9万余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96亿元。通过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出击,全省恶意欠薪案件数同比下降24.5%。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把打击恶意拖欠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犯罪行为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全力开展人员追捕、线索查证等工作,相继成功侦办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对恶意欠薪数额较大、受害群体人数较多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力争查处一起、震慑一片。2017年5月18日,常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通过人社部门获悉,该市一灯芯绒制造有限公司老板拖欠3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90余万元后弃厂逃匿,在依法立案后于次日成功将该厂老板王某抓获,6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王某主动将拖欠劳动者工资全部偿还。
各级公安机关还以挽回损失为重点任务,坚决查清欠薪源头、查明欠薪主体、查找可抵资产,确保劳动者拿回劳动所得。2017年2月,在获悉如皋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人6个余月工资437万余元情况后,省公安厅和泰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迅速出击,通过政策教育、人员抓捕、查找冻结可抵资产等多种方式,仅一个多月成功为欠薪工人追回并全额发放被拖欠工资。对于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逃匿的犯罪分子,全省公安机关采取综合研判、上网追逃等多种手段,全力开展追捕行动。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上网追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47名,已成功追回30名。
一年来,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对恶意欠薪行为发起联合攻势。会同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围绕工程建设、船舶修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以及各类施工工地、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对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力争将问题化解在早、处置在小。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会同相关部门检查用人单位2.1万余家,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700余家,接收劳动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61条。为进一步推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查处打击工作,2017年12月,省公安厅会同省人社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切实加大案件移交和刑事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春节前后我省警方还将继续加大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力度。警方劝告那些恶意欠薪并逃匿的“黑心老板”,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
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十大典型案例
01
2017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位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犯罪嫌疑人位某某抓获。经查,2017年2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位某某在承建江宁区东山街道一安置保障房项目期间,拖欠1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6.4万余元,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后,期限届满位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2017年12月,位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02
2017年1月,江阴市公安局根据劳动监察部门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8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经营江阴市某制衣有限公司期间,拖欠5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0.5万余元,在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周某某限期支付后,期限届满周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2017年6月,周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03
2017年2月,宜兴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虞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虞某某抓获。经查,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犯罪嫌疑人虞某某在经营宜兴市某制衣有限公司期间,拖欠6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41.6万余元,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期限届满虞某某仍拒不支付并逃匿。2017年8月,虞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04
2017年5月,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弃厂逃匿外地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经营某灯芯绒制造有限公司期间,拖欠3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90余万元,在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期限届满王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目前,3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90余万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2017年12月,王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05
2017年3月,常熟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聂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聂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在经营某服装加工作坊期间,拖欠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4.5万余元,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聂某某限期支付后,期限届满聂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2017年6月,聂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06
2017年2月,启东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依法对郭某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藏匿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刘某某抓获。经查,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刘某某2人在经营启东市某皮革有限公司期间,拖欠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0.1万余元,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期限届满郭某某、刘某某2人仍未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刘某某2人被取保候审,7名劳动者被拖欠的10.1万余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
07
2017年2月,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仇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犯罪嫌疑人仇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犯罪嫌疑人仇某某在经营某制衣厂期间,拖欠56名劳动劳动报酬33.9万余元,在淮安市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后,期限届满仇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2017年9月,仇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08
2017年6月,响水县公安局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耿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耿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1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耿某某在经营某网络有限公司期间,拖欠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5万余元,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书后,期限届满耿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目前,犯罪嫌疑人耿某某被取保候审,7名劳动者被拖欠的15万余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
09
2017年4月,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翟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在承建镇江市丹徒区某安置房工程项目期间,拖欠22名劳动者8个余月劳动报酬47.8万余元,在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期限届满翟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目前,22名劳动者被拖欠的47.8万余元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位。
10
2017年1月,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缜密侦查,依法对油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成功将逃匿外地的油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2至9月,犯罪嫌疑人油某某在承接泰州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期间,拖欠1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8.1万元,在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支付通知书后,期限届满油某某仍未支付并逃匿。2017年10月,油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题为《江苏警方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去年为9万余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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