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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出台16条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其中,《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这一政策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广州的该《工作方案》提出,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的权益保障,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据介绍,广州市提出的“租购同权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条文中涉及的三类群体,在广州目前均有相关政策对应入学。早在2015年,广州市新的招生入学指导办法出台规定,各区自行拟定细则,包括天河、越秀、荔湾等教育资源富集区域对符合规定的租房人子女入学都制定了执行细则,并实施了一段时间。
在广州发布上述政策之前,上海、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已先后出台了加快租赁住房发展的相关政策,且政策的强度、执行的力度均超越以往,显示出各地推进“购租并举”的决心。以上海为例,7月发布的《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上海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要比“十二五”期间增加60%左右,其中将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在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区、商办过剩区重点发展租赁住房,预计新增供应租赁住房70万套。还将以市场为主,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新增代理经租房源30万套(间)。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差异化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佛山等地“招拍挂”出现多宗全自持用地后,上海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宣布,推出用途为建设“租赁住房”的地块。与之前竞拍房企竞报自持比例至100%不同,上海的这两幅地块在挂牌伊始就明确,全部用于建设租赁住房。这一土地出让模式的最新改变引起广泛关注。
华南城市学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表示,租购同权是值得认可的新方向,也符合国家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方向。但从文件的解读来看,租购同权指的是,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并不意味着能上名校,而是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市民不必对此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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