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通告》 东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图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8 号)有关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精神,自2018年2月28日起,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已获得积分制人才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25日前凭有效期内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申请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公安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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