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委近日发布《导游日常执业温馨提示》,教育和引导导游树立“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加强自律,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2月26日《黑龙江日报》)
“雪乡宰客”事件,给黑龙江旅游形象甚至营商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而今,说是“温馨提示”,其实更像“约束措施”,而且处罚力度不小。
相关部门的努力人们看得见。人们希望规定能落实。其实,游客与导游并没有仇,并不是说一定要对导游如何处罚,而是要体现在旅游秩序上,落脚在能不能让游客享受到放心、舒心、安心的旅游服务上。换句话说,满足游客对旅游环境的向往,既要约束导游也要补偿游客。双管齐下,美好可期。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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