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楼层垃圾拟要求撤桶;垃圾分类要纳入单位入职培训,否则面临5万元罚款,26日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拒不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被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木须虫:垃圾分类除了必要的管理之外,更有赖于服务与引导,而非只有“罚”字当头,片面将分类当成居民的责任。这对城市及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加大基础投入,让每个单位和家庭有条件实行分类;建立奖励机制,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诸如此类,都需在条例中有所体现,并提供精细的服务细则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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