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民盟中央网站获悉,民盟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提案》指出,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评价是创新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科技评价体系存在一些问题。譬如,评价指标设置重视数量,轻视质量;分类评价不落地,常常用“一把尺子”衡量;过度强调个人贡献,忽略团队合作等。
为此,民盟中央在上述《提案》中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明确科技评价的目的是引导科技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避免“为评价而评价”。评价指标设置要确保“质”“量”兼顾,且“质”优于“量”。以优先满足我国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为科技评价基本准则,同时鼓励“科技自信”,引领世界科研走向。不应过于看重国际期刊及国外评价,应逐渐建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期刊群。
2.落地分类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根据学科、研究领域的不同,开发多样化评价指标。比如,对基础研究人员,以有利于潜心研究、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为评价重点;对应用研究人员,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为评价重点;对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以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为评价重点;对从事技术支撑和服务的科技人员,着重评价服务质量与实际效果。政府应充分放权给各单位制定评价细则,切实鼓励自主创新。启动科技评价“一把手工程”,将落地分类评价作为“一把手”政绩考核指标。
3.建立“科技身份证”制度,使评价更准确更公开。“科技身份证”是一种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为每一位科技人员建立的数字系统。它可以通过国家科技信息平台,实名制注册基本信息、上传个人科研成果信息;可以与各类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及专利系统贯通,可由同行、主办方及成果管理方补充信息,实现分步式记账。依托“科技身份证”,评价方可以直观地看到参评人员信息,完成科技评价;还可以分阶段公布评选进度,适度延长评价结果的公示期,实现评选流程的全社会参与监督。
4.加强过程管理,建立“过程—结果”循环反馈机制。科技评价不仅强调结果,还要强调过程。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的制定,应体现对目标设计的设定、科技创新的过程监控、科学成果的考核和激励发展等整个过程的关注。邀请同行专家进行诊断性评估,深入分析评价对象的发展态势是否良好、学科布局是否合理、发展方向是否正确,明确未来发展的重点。
【专题】201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新闻推荐
近日,毕节市纳雍县张家湾镇老翁村彩旗飘飘、笙歌悠扬,苗族同胞身着节日盛装,与来自各地的上万名游客欢聚老翁苗寨娱乐广场,共同庆祝箐苗跳花节。据了解,箐苗属于苗族的一个分支,苗寨依山而建,箐苗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