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3月12日江西开始对34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这是全省首次正式开展督导评价。督导评价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督导时间
3月12日开始,实地督导分17个组,全部由厅级领导带队,将持续到18日。
对34个县(市、区)督导评价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肖志华说,首次开展督导评价,我省将明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的20个县和已通过国家认定但基础还不扎实的14个县作为重点对象。
其中,赣州6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干部将被进行实地督导。
赣州市(6个)
赣县区
全南县
宁都县
于都县
寻乌县
石城县
督导对象
督导评价的对象是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干部,也就是4个人:
县委书记
县长
县委分管教育的领导干部
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
其中,任现职时间未满6个月暂不作为督导评价对象。
督导评价内容
督导评价内容包括
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统筹各类教育改革发展
4个方面
评价方式分为三个环节
县(市、区)自评
设区市复评
省级考评
目前,县级自评和市级复评工作前期已完成。省级考评,采取数据监测、公众满意度调查、实地督导的方式进行。目前,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数据监测已经完成。
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现场答辩
根据实地督导的工作程序,县(市、区)要召开汇报会,由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督导组要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答辩。
督导组还将走访有关单位,包括编制、人社、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卫生、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时,检查不少于10所学校,包含教学点、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核查结束后,督导组将汇总核查情况进行评分,并向县(市、区)反馈意见。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主任杨美珍表示,每个组在一个县的有效工作时间只有三天左右,非常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要重点关注教育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统发,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归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法定要求,特别是违反教育管理体制,校长任免权限依旧是归口宣传部的,要予以纠正,并在督导报告中体现。此外,要看地方党委政府推进教育发展的努力程度,比如城镇学校“大班额”破解情况、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全面改薄”工作推进情况、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等。
督导评价有四类“一票否决”情形
杨美珍表示,督导评价等次确认采取百分制,按照公众满意度调查20%,数据监测和实地督查80%的权重,确定督导评价成绩,并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明确四类“一票否决”情形
师生在D级危房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
学校及周边发生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出现重大偏差的。
“到目前为止,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还没有发现各地存在以上“一票否决情形,在实地督导期间,一旦发现以上情形,将责任地方党委、政府立即整改”。”杨美珍说。
督导评价作为选任重要依据
杨美珍介绍,督导评价结果运用分四个层面,
一是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行文呈报省委、省政府,通报设区市市委、市政府,同时向社会发布督导评价报告;
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为省、市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作为省、市评先评优和拨付教育资金、安排有关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是对优秀等次的督导评价对象进行表彰,对不称职等次的进行约谈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
杨美珍表示,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的创新和突破体现在多个方面。督导评价重心从以教育部门为主向以党委政府为主转变,拓展了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内涵;由只考核政府班子向既考核政府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转变,拓展了对地方教育工作督导评价的对象范围;由只督责向既督责又问责的统一,拓展了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的制度链条。此外,督导评价的实施由教育部门单打独斗,向省委组织部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开展进行转变,提升了督导评价的权威性和推动力。
根据计划,我省将在三年内实现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全覆盖。
(原题为《省里刚刚公布!事关赣州这6个县(区)的书记、县(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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