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藏有一枚民国时期的自来水售水证,这枚售水证造型非常独特,呈圆形,形若一枚铜元,为黄铜质地,直径约3.6厘米。售水证的正面采用了重轮同心圆设计,上方是繁体“重庆市自来水”等文字,下方是“售水证”字样,文字间有盛开的鲜花等纹饰。售水证的正中是一个四方形围栏,呈水井状,围栏内有汉字“市”,表示这枚售水证是市政颁发的。售水证的背面设计和正面大致相同,同心圆、四方围栏,不同的是边缘呈环状散布着“每枚取水百觔”等文字,围栏内是一个八卦中的“坎”卦图案,“坎”即代表水。
这枚售水证是重庆一位纪念章爱好者转售给我的。据他介绍,他家一位长辈上世纪30年代在重庆市模范市场售水站做管理员,每天都和这种售水证打交道。重庆解放后,自来水公司回到人民手中,国家非常重视城市公民饮水问题,城市自来水设施不断完善,逐渐实现了入户供水,老式的售水站宣告废弃,这种售水证也失去了功用,成了一种特殊的纪念品。
我国近代自来水供应起始于清末。1879年时任北洋大臣的李鸿章在旅顺(今属大连市)建设了我国第一套城市供水设施(仅供军用)。1881年,我国第一家民用自来水厂在上海法租界建立,开创了中国近代城市自来水供水事业的先河。民国时期,各大城市纷纷建立了民用的自来水公司,但受条件所限,民国时期的自来水无法实现进门入户,一般采用在居民点设立售水站统一供应的方式,居民自行到售水站凭证购水。
这枚售水证有两个特色,一是形制别具一格,民国时期的城市自来水售水证大多为纸质,方形,铜质的较为罕见;二是可以作为辅币使用。这枚售水证历经80余年沧桑依然保存完好,色泽鲜亮如初,图案、文字清晰可辨,颇具收藏价值。(朱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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