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越)3月15日,记者从西区纪委了解到,今年,西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多举措挖掘排查案件线索,严格规范管理案件线索,扎实有序推进执纪审查工作。去年全区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51件,收集问题线索69件,排查线索69件,排查率100%;立案37件,结案37件,结案率100%。
据介绍,西区纪委积极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作风巡查等重点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向案件线索聚焦。多渠道收集案源信息及问题线索,尤其是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注重收集和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问题线索统一集中管理,规范线索处置流程。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作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的部门,对日常受理的信访举报反映、监督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归类和分析,从中查找有立案价值的线索。案件线索处置实行集体排查、专人负责、定时跟踪、限时督办,全程台账化登记管理,确保问题线索的规范化管理。
扎实开展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由案管室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归纳梳理,拟定初步处置意见,提交集体排查会议研究讨论,重点分析性质严重、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根据集体排查形成的处置意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机关职能室办理。去年西区纪委案管室组织召开8次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处置线索58件,初步核实53件,谈话函询24人次。积极建立问题线索分流处置台账,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着力对线索分流处置的督促督办。承办部门根据问题线索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进行处置,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由案管室做好问题线索处置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分流处置的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到“底数明、数字清”。
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成立西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制定案件线索互相移送通报制度,从日常开展的执法工作中深挖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增强与公、检、法的密切配合,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办案中,发现涉案对象为党员或公职人员的案件线索,15个工作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去年,区公安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12件,区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6件,区法院移送的案件线索4件,区委巡察办移送的案件线索4件,其他区级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8件,通过多部门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办案合力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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