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汪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投入从哪里来的问题。市财政局副调研员王安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门将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支农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乡村振兴财政保障工作。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财政部门将如何积极作为?王安丽告诉记者,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投入的持续增长,同时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我们将按照‘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做好‘增量\’和‘存量\’两篇文章。”
就如何做好“增量”和“存量”两篇文章,王安丽表示,要在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对现有财政“存量”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更大力度地向“三农”倾斜。同时,要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做活“增量”文章。一方面将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三农”,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管理办法》等,相关部委正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将新增耕地调剂和流转所得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将密切关注动向,加强政策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财政部门还将全力以赴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成效,推进财政扶贫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将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以‘三变\’改革为核心,以财政资金为导向、产业项目为基础,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王安丽说。
(下转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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