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注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随着我国改革的全面深化,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已经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的党支部建设不容忽视。
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内,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工作的“领头雁”,其工作成效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的关键。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也必将日益显现。因此,对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成长状况进行研究,对于选优、配强、做好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引领社会组织沿着党和国家要求的方向正确发展,激发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党支部书记在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基层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也存在着党员的党性素养需要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自身的发展需要和成长的党建环境、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的融合等问题,基层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的成长机遇和挑战并存。这就需要基层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通过自身学习和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增强党支部凝聚力等一些方面得到改善、提升,使其成长为有位、有为的党的工作的骨干力量。
促进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成长必须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是积极探索提升党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的路径。对党的认识一方面来自于入党前的认识,来自于“先天”,一方面是在党员生活中不断地学习积累提升。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则对于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起到重大作用,它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将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以上率下”,该规则在“以上率下”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是全体党员的事情,在“以上率下”的同时,普通党员的学习理论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应该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制度化、规范化的学习中进一步提升党员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提升入党、在党的动机。另外,社会组织党建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紧密相连,所以在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方面还要包括对党和国家、地方政府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的政策的学习,了解社会组织党建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环境下进行的。在以上这些方面的学习中,其中首先是要将“战斗堡垒”的领头人——支部书记的学习纳入制度化、规范化之中,提升支部书记的素质、能力,探索支部书记的学习激励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的路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务实的活动、学习、交流等,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同时,广开党员的话语权,坐实党员的话语权,增强党员的“在党”感、认同感。同时,不同的社会组织的活动不能“一刀切”,不能形式主义,不能满足于拍拍照片,有了组织学习的资料后就不学习了。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有利于支部书记的成长,探索党支部的凝聚力路径不仅是考验支部书记的组织能力,也在考验支部书记与上级党组织、与社会组织领导层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是进一步为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有位、有为搭好台。基层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包括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时会出现“两张皮”现象。一方面谁都在说党建工作重要,另一方面在抓党建工作时,有时抓着抓着就抓到业务工作上去了。有时抓党建工作时,开展党员活动、党员学习等会出现“没有时间”、资金“紧张”的情况。因此,需要上级党组织为基层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让支部书记有底气工作,想做事时能做事,而不是成为摆设。基层社会组织支部书记也要在工作中积极与各方面沟通、协调,探索和积累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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