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越)5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邀请5位一线法官,围绕“司法为民”的话题与记者交流。谈及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正在大力推进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几位法官表示,“决胜执行难,言必行,行必果”。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少华对此感触颇深:“解决执行难其实就是司法为民的过程。真正将老百姓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其实目的也就是要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陈海仪法官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她补充说,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抚养费、抚育费和孩子的医疗纠纷方面的赔偿款等设有专项行动、绿色通道,让他们可以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补偿款。“我们的执行就是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措施,让权益看得见、摸得着,诚信机制、诚信社会、诚信观念就会深入人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陈昶屹是一名80后法官。“海淀法院是全国法院决胜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谈及海淀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基本做法,陈昶屹表示,海淀法院与公安机关、银行、不动产的登记中心等机构建立了联动机制,这些机构也与法院开通了绿色通道,使得查人找物更加精准、高效。陈昶屹举出两个数据:从2017年到现在,海淀法院依法拘留拒执人员286人,执行标的总额高达20亿元。
“决胜执行难这个问题,我们全国的法官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陈昶屹说。
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面临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的执行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姜颖介绍,除了权利人申请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外,还可以针对被告的重复侵权行为再次提起侵权诉讼,法官可以对重复侵权行为采取惩罚性赔偿措施。
“比如在一起商标侵权案件里,被执行人拒不停止侵权,当权利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时候,原本赔偿20万元由于惩罚性赔偿变成60万元。”姜颖说。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担任法官已有17年,她说,自己和同事们有一个非常简单的想法:对于法官来说,天天都是诉讼,天天都是案件,但是对于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来法院一次。“所以不管案件是简是繁,我们一定要给他一个清晰的回应;他的观点是否成立,我是否支持,都要有理有据有节,在裁判文书当中予以回应。”高晓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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