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儿童免票政策再次成为来宾父母热议的话题。近日,记者就此问题探访公交、铁路以及部分景点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部门,发现儿童免票标准存在不一的情况。(5月29日《来宾晚刊》)
有关儿童身高“免票线”的争议在近几年不绝于耳,先不说“免票线”无法跟上儿童快速成长的个头,而且标准也不相同。一方面是不同行业“各自为政”,如乘坐火车时的儿童票标准线为1.2~1.5米,电影院则限定1.1米以下儿童可免费观影;另一方面是各省、市之间标准参差不齐,以儿童免费进入公园为例,湖南省的免票标准是身高1.3米以下,深圳市华侨城在假期将1.4米作为儿童免票标准,贵州省所有景区景点则对14岁以下儿童实行免票等。
笔者认为,对儿童实行免票不仅是一项民生福利,更应成为儿童必须享有的权利。从目前来看,要稳固这一权利应按照“关爱为先、成长为基”的原则,首先就是要让“免票线”与儿童的身高一齐“长高”,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不该由各行各业唱“独角戏”。
第二,在儿童标准的界定上,无论医学界或法律界,都是根据年龄而不是身高来定义儿童,如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到所谓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以此为考量,如果简单地以身高为限来划定“免票线”,将可能导致一部分发育较早的儿童“福利待遇”被无形剥夺,或容易出现“同龄不同票”的尴尬局面,对儿童的自尊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因此,保障儿童票的民生福利与权利,应当成为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并要坚持把“以儿童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共同编织法律防护网来保障儿童权益不被“缩水”和剥夺。□徐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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