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江西省住建厅进一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调整13项证明事项。
据了解,取消调整的13项证明事项中,8项涉及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方便了省直单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公积金贷款。例如,省直单位职工因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要求提供公费医疗报销证明或医疗保险报销证明,以告知承诺和部门核查的方式替代。取消调整的其他5项证明事项涉及企业和群众申请相关资质认定等。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不再需要提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新华社南昌电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申铖)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副主任闫芸12日表示,2017年,我国出口ATA单证册签发量已跃居亚洲第一和世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