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逄苗通讯员王健摄影报道)继全市试点东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功后,莱山街道于7月20日又成立了全区首家(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为后续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全面铺开提供了成功经验。
去年,莱山街道代表我区在东沟村成功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市级试点改革工作。今年,我区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莱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由于组织得力,指导有序,整个改革过程做到了严卡时间节点,严格操作规范,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群众认可。在区农林局的指导下,该街道确定了“政府、村、专家、律师、会计”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5月15日曲村召开村两委会,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小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开始。
历时2个月,经过明确实施办法、清产核资前期培训、人口摸排、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成员界定、资产量化等一系列环节,通过四次村两委会议、三次全体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多次改革工作小组推进会议,以及每个阶段公示工作,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于7月20日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顺利召开了全区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472户、1385名农民“摇身”成为合作社股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构建归属明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目标,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革领域覆盖农村集体所有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公益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是改革的重点。对于集体企业以及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其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落实到位,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作,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把传统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持股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莱山街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做到事事有商议、村村有特色。通过入户、公示、上会等程序充分保障农民的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主动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路,也为其他街区提供了可行经验。下一步,莱山街道将总结成功经验,尽快完成第一阶段其余5个村的农改工作,下周启动剩余所有村的农改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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