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玉波)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近期,内蒙古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工程项目外包、工作业务外包等招投标环节中,要求竞标单位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明确,不得随意将劳务派遣许可作为招标前置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行为同时存在违背《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随意设置门槛的问题,迫使非劳务派遣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项目发包单位和项目竞标单位要认真甄别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根本区别,不是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无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避免承担额外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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