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贵州近日取消多项审批程序,手续一次办结,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贵州取消了需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包括: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异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程序。同时,取消需要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7月21日新华社)
贵州省为了落实“异地就医便民措施”,这次实施了一次彻底的、重大的改革,那就是将以往制度设计的“多部门层层审批”的门槛拆除了。参保人员只需填写《贵州省城镇职工、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备案表上直接备案到就医城市,不再具体指定需就医的医院,备案城市中凡是开通异地就医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人员都可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去看病。需要看病的时候,可以直接外出,不再需要任何审批。
这样做的好处有这样几个:其一,需要异地就医的时候实现了“说走就走”,不会因为审批的繁杂程序耽误病情;其二,在异地就医的医院,直接进行报销,不再需要本人筹借“许多资金”,减少了经济压力;其三,不需要回到本地有关部门报销了。
看到贵州省的“异地就医新政策”,让笔者感慨万千,想起此前的一次遭遇。前不久,儿子需要做手术,但是本地医院没有做这方面手术的能力,于是想带着儿子到上海儿童医院手术。没想到的是,办理“异地就医审批”就像是一场战役。按照我们当地的规定,申请异地就医,要经过这样的环节:村卫生室的医生要审批,乡镇卫生院的医生要同意,县级医保部门要开具“异地就医审核表”,这些审批手续全部下来,一个星期过去了。
最为麻烦的是,异地就医还指定医院,并不是你想到哪一家就能到哪一家。即使看病回来了,想拿到报销的钱也是困难重重。还需要把“看病之前”的程序再走一遍。我要拿着结算单据,到村卫生室,到乡镇卫生院,到县里的医保中心去求爷爷告奶奶。我搞不明白的是,这个“异地就医结算单”,村里的医生、乡镇的医生,能证明什么?他们能证明各项医治项目“是真实的”吗?问题是,他们并没有参与治疗过程,根本没法证明。最可怕的是,在乡镇卫生院,需要医保办人员、副院长、院长,三个人的签字。
异地就医是治疗的需要,是看病的需要,也是国家医疗惠民的举措,真的不能变成“闯关游戏”。从这个角度看,贵州省的“异地就医新政”是具有导向意义的,希望贵州的做法能在全国推广,赶走异地就医路上的各个“拦路虎”,让异地就医不再“一路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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