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7月25日电 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四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孙艳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孙艳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机票费用、向领导干部赠送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艳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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