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普吉翻船事故中,多名游客被救起 资料图片
普吉沉船事故已过去20天,遇难者大都已入土为安。然而,此次事故的幸存者却依旧沉浸在伤痛中。
截至目前,已有18名遇难者的家属和两名幸存者,委托了公益律师团队向国内涉事旅行机构索赔,索赔对象包括携程、飞猪、马蜂窝等在线旅游平台,以及深之旅、浙江省国际合作旅行社、懒猫旅行社等产品提供商。
讲述1
事发后他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
阿雄是广东汕尾人,刚过而立之年。今年6月底,他给自己放了几天假,跟姐姐、哥哥和三位朋友一起到泰国散心。7月4日,他们转机到达普吉岛,当晚住在查龙码头附近,期待着5日的出海游。这是此次泰国游的最后一站。如果一切顺利,他们会在3天后从普吉岛飞回国内。
在7月5日的沉船事故中,阿雄死里逃生,他左半边身子被船舱中爆裂的玻璃大面积划伤,从胳膊到脚都布满了伤口,左手的伤口深得见到骨头。同行的五人则被海水吞没,再见面已是阴阳两隔。事故发生后,阿雄失眠严重。
7月15日,阿雄带着满身伤回到广州,继续接受治疗。7月21日,阿雄出院。在出院诊断书上,除了上肢和下肢的浅表损伤外,医生写下“创伤后应激障碍”,并叮嘱他定期到创伤科及精神科门诊复诊。
讲述2
有幸存者只收到6400元赔偿金
据泰方此前公布的赔偿方案,每位遇难者可获得210万泰铢的赔偿金(约合人民币43万元),分别包括泰国旅游与体育部的抚恤金和两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赔偿。幸存者可获得赔偿金不超过101.5万泰铢,金额视幸存者伤情与治疗情况而定。来自浙江的遇难者家属郑先生说,回国前,泰方已用支票和转账的形式转交了赔偿金。不过,目前还没实际到账,还在办手续。
7月24日,阿雄告诉记者,自己在普吉岛住院期间,治疗和住院费用确实由泰方承担。7月15日,阿雄收到泰方的赔偿金支票,只有32000泰铢,合计人民币6400块。据泰方介绍,其中包含了精神补偿费2万泰铢,误工费一天2000泰铢。这笔钱与泰方披露的最高赔偿数字101.5万相差甚远。目前,阿雄在老家养病,左手左脚暂未完全恢复。
遇难者家属和幸存者
委托律师向国内责任方索赔
目前,泰方仍在调查事故原因,并逮捕了相关责任人。有家属质疑,作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环节,承接代订服务的国内旅行社和在线旅行平台是否也应该为此事担责?
阿雄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不久,有几家在线旅游平台公司派人到达普吉岛慰问遇难者家属,并按1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给家属慰问金。但幸存者并没收到类似慰问金。
马蜂窝平台公关部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对每位遇难者发放1万元慰问金的事宜。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这笔钱并非赔偿,而是平台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对遇难者发放的慰问金。如果最后有关部门认定在线平台需要承担相关责任,马蜂窝也一定会履行责任。同时,马蜂窝平台可为用户提供交易记录作为证据。
阿雄已委托公益律师向事故的各责任方索赔。其授权委托书显示,“代理委托人因2018年7月5日泰国普吉沉船事故,向事故责任各方索赔一案,在中国和泰国的索赔民事诉讼及相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代理此案的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乘希介绍,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此次索赔诉求也将围绕这些费用开展。另一代理律师贾方义也表示,旅行产品应该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旅行平台也应尽到相应义务。如果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平台和产品供应商也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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