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锁好门窗出门,回家却发现防盗网被剪烂,大量物品失窃。广州白云区一业主因此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近日,白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物管公司对房屋失窃事件的发生存在较大过失而担全责,赔偿业主3万元。由于物管并非实际侵权人,故其可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施该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追偿。
媒体评论认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现实中,物业原本应该是服务型的市场化企业,但由于物业管理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内,且因其阶段性的垄断地位而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话语权优势,在社区服务管理上还不断自我赋权,由此导致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加剧。一旦发生纠纷,业主的话语权往往是微弱的。在此情势下,就不免有业主通过司法诉讼去维护自身权益。事实上,这既是一种理性行为,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所以,发生在广州的业主失窃物业赔偿案件是一个好判例,其向人们明示了一种有效的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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