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您的房子会大打折扣,比如建筑面积为100平米的房子,可能套内面积只有80平方米;如果是高层的话,套内面积可能就缩水到70平方米了。在国际上,房价的计算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在我国,从1998年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公摊面积就因为不符合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8月5日央广中国之声)
这一段,有关“公摊面积”的讨论如火如荼,而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在推行“套内面积”。在普遍情况下,目前多层“公摊面积”一般占15-20%左右,高层“公摊面积”则占到30%左右,缩水幅度还是很大的。而且,由于“公摊面积”缺乏统一标准,往往是开发商自说自话,随意设置“公摊面积”占比,有的房子“公摊面积”甚至高达50%,令人发指。
“公摊面积”令购房者利益受损,却使得开发商从中获益,这是一种不公平的销售模式。因此,应尽快改变商品房销售模式,由“公摊面积”转向“套内面积”,让住房销售公开透明,消除灰色空间,制定公摊面积统一标准,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藉此倒逼开发商重视品质,设计公摊合理的楼盘,让消费者实现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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