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辣点评
□湖北张贵峰
9月8日晚,武汉市民祝先生和夏先生二人乘坐高铁G505从北京回武汉,晚上到餐车买了两盒盒饭,打开一看,严重发霉变质。与祝先生同行的夏先生因为没注意,先把盒饭吃了一大半,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状况。对此,广铁官微表示,广州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广州动车组餐饮公司已于当日对同批次产品全部下架封存,暂停采购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的动车盒饭。(据《新京报》9月10日报道)
尽管高铁盒饭不受待见早已不是新鲜事,但上述高铁盒饭霉变事件仍让人备感震惊。因为与以往公众抱怨的“质次价高”“垄断经营”等问题不同,此次曝光的“盒饭霉变”,已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这一攸关人们身体健康的食品问题,显然是一个更不可容忍姑息的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为了有效避免包括“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我国一直都有明确的“四最”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并强调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监管。
这种背景下,上述“高铁盒饭霉变”事件还是发生了,并导致旅客上吐下泻,人们显然有理由追问:这种霉变的高铁盒饭,何以能绕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最严监管”,最终顺利到达旅客的手上?如果像“霉变盒饭”这样仅凭肉眼就能轻易辨识的问题食品,也能够轻松地绕过层层监管,那么食品安全监管是否还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最严监管”?
有鉴于此,对此次事件,笔者以为,仅止于目前的“向旅客赔礼道歉”,以及“同批次产品全部下架封存”“暂停采购”,实际上仍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检讨并彻查可能存在的各种监管不到位甚至“失灵”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要求,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真正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而且也有利于捍卫《食品安全法》的权威,真正落实包括“最严监管”在内的“四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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