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辅警,吴莎莎的权力算不上多大,但其却在一年多时间里违规办理临牌四千余份,收受贿赂近百万元,这不得不令人惊讶。事实上,这样的“苍蝇式”甚至是“蚊子式”腐败并非个案,这也提醒我们,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
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
2014年2月,国家预防腐败局原专职副局长崔海容,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满30年后卸任。2015年3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南方某省会城市土地房产部门的一个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这名打字员非官也非吏,审批签章都轮不到她,只因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要排队等候。搞房地产的老板不差钱,早一天审批过关就早一天回收银子。因此,这名打字员就有了决定谁先打印的选择权。
公路职员穿2万元T恤
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工程科一名普通科员池某,工作仅五年多,却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单一件T恤衫就花了两万元。其外表风光、一掷千金的背后,是收受他人巨额贿赂。2014年9月2日上午,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池某受贿案。据公诉方起诉,池某先后60次在中秋、春节前后收受20多人财物30万元。
窗口工作人员贪腐百万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涉案120万余元——这样的事实似乎很难与“80后”“小职员”这样的字眼联系起来。然而,重庆市璧山县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廖丽霞,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却做出了这样令人难以相信的事。2011年年底,她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述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
科员收百余万“感谢费”
据媒体2010年11月报道,重庆沙坪坝区国土局科员刘勇,在参与该区农村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先后收受小产权房开发商等送上的“感谢费”186.1万元。刘勇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检察机关披露,刘勇虽然只是一个科员,但拥有宝马、奔驰等3辆豪车,同时还拥有多处房产,包括一套市价过300万元的别墅。
电费核算员贪污近千万
据指控,2010年3月至2014年2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供电有限公司电费核算员郭俊荣擅自以公司财务要调账为借口,要求公司电费收费员肖某、杨某等人将各自收取的电费现金交其保管,并采取篡改公司营销PMS系统(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电费上缴数据,抽出原始进账单、用已结账原始单据重复报账等手段,侵吞本应上缴公司财务入账的电费收入和预收账款共计993万余元。2015年12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综合《南方都市报》《法制日报》《扬子晚报》《重庆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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