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叶昊鸣)记者17日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要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明确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严格侦办查处。
据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保障,健全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组织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安装改造。在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对驾驶员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提高桥梁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加强护栏升级改造支撑技术研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彻底整改。对改造难度大且途经重点路段的桥梁,研究科学调整公交线路或采取公交车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并加强对桥梁上车辆运行情况、驾驶行为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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