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初,姜维参加了辽宁省盘锦文工团的组建工作。 1980年转业后,由于工作迟迟得不到解决,那年冬天,姜维开始在大连市动物园的门口摆起“照照看”摄影摊。
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大连市委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就是廖承志的侄子廖志强。“他是市委市政府请来搞公私合营的港商,投资4300万美元,在大连建富丽华大酒店。”廖志强听说大连个体户姜维影书社很出名,就约见了姜维。姜维想,“国营可以搞合资,我们个体户应该也可以”。姜维决定自己出场地、人力与技术,让廖志强以设备入股,两人合作办公司。
“但当我去大连市工商局办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我查遍有关中央文件,也看了宪法,都不允许个人与外商合资办企业,工作人员告诉姜维,你要找政策还是去北京吧。 ”姜维开始了破冰之旅,一次次往返于大连与北京之间。
1984年11月9日,姜维终于等到了好消息,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魏玉明在他的办公室向姜维宣布:“姜维同志,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特批,你要办的私营公司通过了,可以同港商合资办企业。 ”
在国家工商总局要为姜维的公司批准登记注册时,局长任仲林问他:“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 ”“光彩!我的公司就叫光彩!姜维不假思索地回答。
当时没有电脑,通讯还不发达,为了不重名,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人员就用电话全国查询了4天,最后正式批准用“光彩”命名的第一家私营企业成立。 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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