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8年以来,市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职能,立足司法行政业务实际,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通过简政放权、“一网通办”、拓展服务平台、创新法律服务形式等十大举措,为全市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高质有效的法治环境。
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该局进一步完善“四个清单”,提高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效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简化了企业办事程序,提高了政企工作效率,促进了党政机关和企业融合发展。
优化简化审批服务程序
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方便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去年以来,共为企业办理公证等涉企业务200余起,解决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功能。推行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窗口“一窗办多事”,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服务职能,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该局通过创新服务,做到了法律服务全流程、全覆盖,实现了企业法律服务“一网打尽”。
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小民营企业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等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证效率,持续推进107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对民营企业所需事项提供上门服务。
引导律师服务民企发展
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强与工商联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专业律师服务团队作用。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进一步完善公司律师参与民营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去年以来,该局协调相关涉企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问题20余个,有效促进了企业健康安全发展。
帮助民企调解矛盾纠纷
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分止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去年以来,帮助企业化解工伤、劳务纠纷100余起,基本实现矛盾纠纷不出企业园区。
做好民企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去年以来,为企业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维护了企业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组织、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切实将“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向深入。去年以来,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3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物品1100余份,提升了广大企业员工依法维权理念。
(司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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