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吉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石国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国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司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石国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私欲膨胀,擅权妄为,将手中权力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国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题为《吉林森工集团原副总经理石国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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