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和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改革,对现行已有明确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且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确认,推动实施健康青海战略落地见效。
为优化整合公共卫生项目,青海在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调整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同时,将该省自行实施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也一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增加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省级统一实施并具有全省性或跨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为明确保障标准及权限,青海还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扶助保障3个事项,省级在执行国家基础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和调整全省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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