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失主,掉了钱也会很着急。”11岁的刘柯骐,小小年纪就懂得换位思考,明白不是自己的东西绝对不能占为己有的道理。
当失主提出用物质奖励表示感谢时,刘柯骐的母亲婉拒了。她希望将物质奖励改为精神鼓励,教导孩子做正直的人,弘扬社会正能量。
刘柯骐拾金不昧的行为,是家庭、学校联动从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刘柯骐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向全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从刘柯骐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新时代好少年的良好品德。父母对刘柯骐品德教育上的循循善诱,学校在学生德育培养方面的悉心教导,如春风细雨、润物无声。
尽管目前法律支持拾物者向失物者索要误工费、保管费等合理报酬,但刘柯骐一家却没有选择索要报酬,并主动拒绝了物质感谢,体现了良好家风。享受合理报酬是法定权利,放弃报酬则是道德体现。
刘柯骐一拾一交的行为中,拾起的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的优良美德,交还的是一颗诚实的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伍玲)去年,罗江成功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成为全省8个范例之一。一年来,当地着力强化职业农民、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