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最高法院发布2018-2018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白皮书透露,法院建立了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过问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白皮书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制定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各级人民法院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立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对各类人员在诉讼程序之外递转的涉及具体案件的函文、信件或者口头意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均应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白皮书说。
同时,人民法院每季度对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中涉及领导干部过问的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列出特别报告事项,报送有关部门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以及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将视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白皮书表示,制度建立后,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形显著减少,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制度保障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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