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2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一企业给员工设置“情绪假”引发关注。记者联系该企业,企业品牌宣传人员刘先生称,“情绪假”已设置3年,员工每个月可无理由带薪休息一天。
如果感觉情绪不好,可以无理由带薪休假一天,这样的企业规定无疑让人感到温馨。在员工与企业话语权不对称的劳资语境下,企业设置“情绪假”三年之久,何尝不是一道美丽的用人风景?如果这样的企业多起来,对于改善劳动关系,营造社会感恩氛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常言道: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企业要真正能留住员工,让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为企业多创造利润,企业就要拿出诚意,摆出员工积极工作的理由。
虽然每月一天的“情绪假”不足以证明企业如何厚待员工,但是企业此举至少传递出尊重员工权利的信号。此举有利于倡导、丰富企业的文化内涵,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引导感恩的社会氛围。从某种意义上,其导向意义不可小觑。
当然,少数老板向员工抛出感恩橄榄枝,并不足以改变老板在员工中的群体印象,改变劳动关系不平等的现实。劳动语境的变化,老板与员工之间互信感恩氛围的形成,还需要更多的老板与员工去实践。如果有更多的用人单位与老板以感恩、尊重的心态对待员工,员工必会投桃报李、以感恩的心态对待工作,营造融洽的劳动关系,推动社会整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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