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3月22日,捷豹路虎发布消息表示,由北京朝阳区法院裁定,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是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根据法院判定,陆风X7汽车的生产、销售和营销推广应立即停止。此外,江铃还须向捷豹路虎支付赔偿金。(3月25日《新京报》)
路虎与陆风,一个是豪华SUV领域的知名品牌,一个是国内SUV市场的开拓者,有点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感觉。这二者除了中文名字有些相似,英文名字更是接近,路虎是“LANDROVER”,陆风则是“LANDWIND”。2014年11月,陆风X7在广州车展上甫一亮相,便因与路虎揽胜极光外观极为相似引发热议,有汽车设计师在网站论坛上分析,“两款车相似度高达99%,差异仅为1%”。更有汽车爱好者表示:“换个标就可以当极光开了。”“内心得强大到一定程度才能开这个车。”(2016年6月11日央广)因此,陆风X7与路虎揽胜极光的长相“雷同”,已成为业内人士和大多数消费者的普遍共识。
近年来,路虎与陆风不断斗法,官司打得三起三落、反反复复。如今,法院判决陆风抄袭路虎行为成立,给双方的知识产权纠纷作出法律定性,给路虎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护,彰显了我国司法体系对国内外企业的公平公正,这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陆风败走麦城,给我国汽车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敲响了创新发展的警钟。一名学生,在日常考试中屡屡抄袭,或许也能取得不错的成绩,也能营造一种学习进步或学习优秀的假象,但到了真正的中高考时,抄袭便失去市场,学生的真实成绩便露出原形,最终,抄袭欺骗和耽误的是自己。企业发展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一家企业不在自主创新上下苦功,没有自己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总是习惯于抄袭别人,或许,企业可能会取得一时的“成功”,但企业终将迷失自我,终将走入死胡同。2017年之后,陆风X7的销量开始急转直下,就是明证。
“陆风被判抄袭路虎”,提醒企业创新要走正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参考借鉴其它企业的产品设计理念无可厚非,但企业必须要守住自我,守住法律底线,守住知识产权保护的底线,掌握好参考借鉴的尺度,让参考借鉴的部分占小头,让自主创新的部分占大头,这样,才是长久之计,才符合市场规律,企业的产品才有生命力、竞争力,才能经受住市场检验,企业的发展才能步入正轨。当然,创新发展不能光靠企业自律,政府应该在政策上做好支持引导,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亮明对“山寨”行为的法律态度,通过严格监管积极遏制侵权行为,通过司法手段公平处置知识产权纠纷,为企业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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