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回顾
2016年6月26日,湖南省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刘大辉驾大客车从位于衡阳市蒸湘区阳辉村出发,行驶至湖南省郴州市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33公里856米处时失控,先后与道路中央护栏发生1次刮擦和3次碰撞。因碰撞车辆着火,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
二、原因分析
经调查认定,驾驶人刘大辉疲劳驾驶是导致车辆刮擦碰撞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驾驶人休息时间不满足安全驾驶要求,刘大辉于6月23日至6月25日累计行驶1000余公里,没有得到充分休息;经过多名生还乘客证实,驾驶过程中刘大辉存在打哈欠等精神不振的情况;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判断,该车最初与中央护栏刮擦后的一段时间内,刘大辉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车辆继续前行49米与中央护栏发生严重碰撞,显示刘大辉处于疲劳无意识状态。
事故直接原因:驾驶人刘大辉疲劳驾驶造成车辆失控,与道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事故。碰撞导致车辆油箱破损、柴油泄漏,右前轮向外侧倾倒,轮毂上的螺栓螺母与地面持续摩擦产生高温。车辆停止后,路面上的柴油遇到因摩擦产生高温的右前轮后起火。车辆右前角紧挨路侧护栏,车门无法有效展开,车上乘客不能及时疏散,且安全锤未按规定放置在车厢内,乘客无法逃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处理意见
经调查,事故发生单位骏达公司违规安排事故车辆发车运营,未按要求开展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未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衡阳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和对运输企业日常安全检查等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公安交管部门未按规定履行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督检查职责,旅游行业监管部门未按规定对旅行社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检察机关已对21名企业人员和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正兴等21名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衡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四、防范措施
进一步加强营运客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从源头上解决他们整体素质不高、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性能,告知乘客车上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逃生知识。进一步推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将诚信评价结果与企业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评比表彰等方面挂钩,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包车客运安全监管措施,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
(记者张志宁通讯员迟明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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